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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超商女店員挖眼案落幕 惡男最終仍判關5年定讞
楊姓男子去年不滿潘姓女店員制止他在店外抽菸,徒手摳挖潘姓女子的雙眼,造成潘姓女子左眼窩骨折和結膜受傷,一、二審皆依傷害、重傷害未遂罪判楊姓男子應該執行5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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