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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擬修法 排除影響基本人權公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中選會代理主任委員陳朝建列席,專題報告「2018年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實施後,公民投票法內容是否應予修正」,並備質詢。陳朝建今天說,透過公投程序形成的法律或政策,仍不得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的保障,因此擬修公民投票法,排除「限制或剝奪基本人權」的公投事項,以保障基本人權。
  此外,陳朝建也提到,公投法修正重點,還包括公民投票案成案後,應舉行公民投票期間,從「一個月起至6個月內」,改為「3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投票;公民投票與全國性選舉是否同日舉行,由「應」改為「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增加彈性。
【2018/12/13 Hit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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