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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糖飲料微甜不甜別亂標 110年7月全面開罰

董氏基金會今年2月針對市售115款豆漿、豆奶等豆製飲品進行營養成分檢視,發現多款豆漿含糖量高得嚇人,外包裝上卻標示「微甜」、「不甜」,而且並沒有違反規定,雖然甜度是主觀感受,但標示恐怕誤導消費者。

調查結果出爐後,衛福部食藥署祭出新制,明訂只有符合無糖、微糖標準才能標示。根據規定,微糖飲品每100毫升含糖量不可超過2.5公克、食品每100公克含糖量不可超過5公克;無糖飲品及食品每100毫升、100公克含糖量不可超過0.5公克。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指出,為了給業者緩衝時間,新制自民國110年7月上路,屆時未按規定標示者將視為標示不實,可依法開罰新台幣4萬到400萬元,並要求改正其產品標示。
【2019/10/5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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