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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執意登山觀浪 出意外可不國賠

因應政府「開放山林」政策,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國家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條文明定,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導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不過,在開放的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或其設施,管理機關已設置警告或標示,民眾卻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可不負或減免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未來民眾若在颱風天執意去登山或觀浪,一旦發生意外,政府可不必國賠。
【2019/12/3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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