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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客運西站拆遷 北巿府敗訴判補償3228萬元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有A、B棟建物,A棟臨時建築物用途為車站及辦公室、B棟既有合法建築物為候車室,國光客運與台北巿政府簽有土地使用契約,期間到2017年4月10日。

台北市政府推動「西區門戶計畫」,國光客運台北西站的A、B建物,2016年底配合北市府計畫拆遷,之後向北市府請求拆遷補償被拒絕,提起訴願也遭到交通部駁回,因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北市府需核發B建物補償費3228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2020/7/12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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