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0 點閱率:912
今年連續發生股市禿鷹案、高捷弊案等重大案件,引發行政力量與檢察體系干預偵查等問題,包括檢察官改革協會在內的多個民間檢改團體決定推動修法,包括將查黑中心法制化,改為「中央特偵處」,以及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後,應經由立法院同意、任期4年等2大重點。 修法工作主要是針對法院組織法第66條總長的任命及出任方式而來,而新增法條則將目前任務編組、組織不明的高檢署查黑中心,改隸屬在最高檢察署,並更名為中央特偵處,目前修正案已獲得朝野60位立委連署支持。
【2005-11-20 台北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