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13 點閱率:780
教育部昨天公布私校法修正草案,未來私校若不接受政府任何獎補助,學雜費不受限制;且評鑑績優者,可減少招生限制,讓辦學好的學校多招學生。草案同時新增許多管制措施,包括私校若接受政府補助金額達一定比例,政府可加派社會公正人士擔任該校公益監事加強監督;私校要幫學生投保責任險,一旦倒閉影響學生權益,學生可獲得理賠。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陳德華表示,草案規定,不受政府補助私校,學雜費不設限,是希望回歸市場機制,給辦學好、有特色的私校更大彈性,但以大專私校為例,目前都接受教育部獎補助,一般私校將來應不會貿然拒絕補助,亂漲學雜費。
【2006-01-13 台北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