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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移民法增家暴條款 保障新住民女性居留權

2006-02-20 點閱率:840

有愈來愈多外籍新娘成為台灣的新住民,不過,有些遭家暴的新住民女性因擔心離婚後,被迫離開台灣而隱忍家報問題。為了保障這些新住民女性的台灣居留權,由婦女、人權等民間團組成的移民
聯盟指出,依現行法令,中華民國國民的外籍配偶,在取得永久居留權或歸化前,居留地位並無保障,一旦離婚就不具繼續居留,將被限令出境。聯盟建議,應仿照美國移民與國籍法的規定,在修正移民法時,增列家暴條款,對於受虐的外籍配偶,給予在台灣永久居留權利,才能保障新住民女性的權益。

【2006-02-20 台北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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