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31 點閱率:893
明年寒假是1月21號到2月10號,但春節卻在2月17號到22號,造成假期不連續,讓各縣市教育局很頭痛。教育部表示,要延後或彈性放假,將詢問各縣市教育局意見再決定,會朝全國統一方向進行,且還需知會人事行政局和交通部。 今年因為閏7月,因此寒假放完1星期後才放春節假期,對此,台北市教育局提出2種建議,第1是明年照常放寒假,也照常開學,但開學第1周上課2天或3天後,開始彈性放春節假期,讓學生可與家人返鄉,春節過完回來上課後,再用2個或3個周休二日的周6補課。第2種方案是延後1周放假,也就是課程結束後,直接開始上第2學期的課程,上課1星期後放寒假,就可讓寒假與春節假期接續。
【2006-03-31 台北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