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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不教注音 家長可反映

2006-09-01 點閱率:724

根據教育部九年一貫課程規定,小學一年級新生上學期就要熟習、認讀、正確書寫注音符號及拼音方法。不過,部分老師認為,幼稚園已提前教過,省略不教,影響其他學生的受教權。教育部指出,如果出現這種情形,家長可以向老師和學校反映,教育單位也要求老師依照課程規定授課。
教育部教學語文科輔導諮詢老師吳惠花指出,不少家長擔心孩子輸在起跑線,因此上幼稚園或小一入學前,就讓孩子先學注音符號;不過,學生程度落差很大,很多看了會念,卻無法拼寫。吳惠花表示,注音符號及拼字是國文重要基礎,家長可以替孩子復習,對學習會有幫助,但不需太過焦慮,為學注音符號而補習。

【2006-09-01 台北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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