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07 點閱率:682
教育部補助96年度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31號前可上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下載申請表,11月10號前須將申請案送達教育部。 教育部表示,自從民國73年頒布「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就讀的權益逐漸受重視,學校依法應設立資源教室並提供身心障礙生相關支援服務。教育部期待透過大專校院的倡導與推動,促進一般學生與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學生的認識與關懷,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安全與友善的環境,使其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增進服務社會能力。
【2006-10-07 台北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