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8 點閱率:725
為了讓申請就學貸款的經濟弱勢學生,不會一畢業就負債,教育部將修訂高中以上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讓低收入戶、還款前1年平均月薪低於新台幣2萬5千元者,還款期限延長1.5倍,同時調降貸款利率0.5個百分點,新措施最快將於明年2月起適用。 教育部高教司長陳德華表示,依照現行辦法,低收入戶及月薪不到2萬5千元的大學畢業生,如果大學貸款4年,最長必須在12年內還完,辦法修訂後,最長可在16年內還清,多了4年還款期。新修訂辦法最快明年2月實施,實施後教育部每年將補貼2、3千萬元利息,仍在教育部可負荷的範圍之內。
【2006-12-08 台北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