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7 點閱率:1,041
網路常可看到檢舉黑心店家及踢爆黑店內幕的文章,但小心文章不實,得吃上官司。東吳大學1名宋姓研究生因為在網站上張貼台北縣新店市1家機車行是「黑店」的文章,被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另外還須賠償機車行老闆10萬元。 機車行老闆表示,這名宋姓學生只是到店內問價,就上網批評他的商店,導致機車行生意一落千丈,一氣之下,告上法院;宋姓學生也承認只去機車行問價,沒有維修,也沒交易,只是把自己的感想寫上網站,沒想到會因此觸犯妨害名譽刑責。原本老闆索賠1千萬元,所幸法官以他年紀還輕,又是學生,因此只輕判賠償10萬元。
【2005-11-07 台北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