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東台灣!八月交通安全宣導
2016-08-22 點閱率: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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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起,東台灣廣播電台加入Hit Fm聯播網,花東的朋友也可以一起幸福的收聽好音樂!除了滿滿的好音樂外,早上七點到八點由柔柔主持的『早安東台灣』節目與交通部合作『交通安全宣導』單元,讓所有聽眾聽音樂之餘能了解更多交通安全資訊! |
行進間不操作娛樂性顯示器才安全 面對全民瘋「精靈寶可夢」,交通部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時,若一邊玩手機遊戲,將開罰3千元罰鍰;機車駕駛人將取締開罰1千元;騎自行車也不得當低頭族玩手機遊戲,否則將開罰300元到600元;另針對行人邊走邊低頭滑手機玩手遊雖然目前沒有罰則,但警方發現也將會口頭勸導不要邊走邊玩手機。 路口路權 路口設置有「停、讓標誌或標線」、「紅黃閃光燈號誌」者,表示有劃分幹、支道。設有「停、讓標誌或標線」和「紅色閃光燈號誌」的道路,表示是支道,必須讓幹道車輛優先通過。「紅燈停,綠燈行」是最基本的世界交通共通語言。提醒駕駛朋友,行經路口時,應要減速慢行,以免燈號轉換,煞車不及容易與前方車輛追撞,造成事故。 騎乘電動車安全注意事項 •騎乘電動機車與電動自行車,應比照一般機車規定配戴安全帽 •電動車車身較輕,騎士身體必須略往前傾,避免前輪翹起 •電動車加油起步時容易暴衝,行前應適應車輛油門控制方式與力道 •行前檢查電池電量,根據行駛里程判斷電池電量是否充足 •騎乘電動自行車不可載人,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300元 大白天開車也要開燈 據研究顯示,白天行車開亮前燈,可引起對向來車注意並提高警覺,不但減少12.4%的車禍,並降低24.6%的車禍死亡率。據歐盟執委會表示,在白天開著前燈的車輛,能及早且更容易被行人、自行車、摩托車及汽車駕駛發現,若強制要求汽車配備DRL相關設備,應可使交通事故傷亡數字減少3~5%,並減少15%車輛正面相撞的機率。 避讓救護車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5條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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