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安即時通》11月交通安全宣導!
2017-11-17 點閱率: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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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 Fm聯播網東台灣廣播電台除了滿滿的好音樂外,也與交通部合作製作《交安即時通》單元(播出時段:7:30、17:30、20:30),讓聽眾收聽音樂之餘能了解更多交通安全資訊! |
搭乘客運請繫上安全帶 搭乘公車、客運、遊覽車上國道,10月29日起,司機必須口頭宣導乘客繫上安全帶,如果運將沒盡到提醒責任,最高可罰90,000元。交通部在27日公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條文,明訂遊覽客運業在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應以影音或標識告知乘客安全逃生及繫妥安全帶資訊。如有違反,將依《公路法》處9千到9萬元罰款,未來也將規定四歲以上乘客需使用安全帶,否則將開罰1千5百元到6千元罰款,若立法通過,將在明年元旦實施。部分客運業者也在開車前勸導乘客繫上安全帶,以維護自身安全。 強化用路人輪胎正確使用觀念 10月24日國道三號中彰交界處發生拖板車撞死一家三口重大交通事故,警方初步調查肇事原因跟爆胎有關,為強化用路人輪胎的正確使用觀念,國道警方連續3天針對胎紋不足或再使用翻修輪胎強力執法,希望能強化行車安全,警方提醒胎紋不足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0元到6000元,違規在轉向輪使用翻修胎,可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開罰600元到1200元。而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可處所有人900元到1800元罰鍰,逾期1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 「前有測速照相」成歷史 過去道路測速照相前會有「前有測速照相」、「常有取締違規」等告示牌,但用路人不易分辨,尤其是外國人搞不清楚。交通部參照美國做法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現行測速取締照相標誌文字牌面,將全面改為測速照相儀器圖案,並採三角警告標誌,讓外國人到台灣也易辨識。自107年起全國將取消現行「前有測速照相」、「常有測速照相」等文字告示牌,全面改採一致的三角形測速相機圖案標誌,這警告標誌設於固定或非固定式測速照相儀器上游,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300公尺至1000公尺間,呼籲民眾看清楚不要超速。 機車安全的轉彎技巧 ●進彎區: .充分使用前、後輪煞車作減速的工作。 .確認轉彎半徑以決定轉彎中之車速。 ●轉彎區: .採同傾斜之人車一體姿勢過彎。 .不可因轉彎而使視野狹窄。 .保持安全、穩定之速度行駛。 ●出彎區:出彎確認安全後,加速扶正車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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