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彩條例修正 利誘妨害運彩標的賽事致死可處無期徒刑 |
假球案曾重創中華職棒,為避免憾事重演,國內啟動相關修法,今早在朝野立委支持下,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增列以「利誘」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若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50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三讀條文中也通過民進黨立委吳沛憶等人所提附帶決議,要求體育署應盡速於運動彩券發行條例或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等法令中,研擬相關條文修正,並於適當時機以提案或修正動議方式提出。 |
【聯合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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