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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產條例修正三讀 企業贊助運動產業擴大175%抵稅
為了促進運動產業發展,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明定營利事業對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的捐贈可以加成減除額度,從現行的150%提高到175%,相當於企業贊助運動等可以擴大抵稅。
國民黨籍教文委員會召委葛如鈞表示,我國明明有許多優秀選手,但礙於長期因資源不足、資金難以進入、科技運用落後等各項問題,發展受到限制。期盼能藉由這次修法提高運動產業競爭力,將其納入政府輔導範圍,並引導民間資金注入,免除資金不足困擾,同時增加企業參與意願,擴大享有賦稅等,期待讓運動產業更加蓬勃發展,成為我國關鍵產業。
【HIT FM 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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