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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後「尋寶」先等等 撿拾漂流木公告全失效 亂撿恐重罰6百萬
颱風丹娜絲橫掃中南部且豪雨持續,各地山區溪河匯流水域、出海口或海灘等出現大量漂流木,不少民眾等待天氣放晴時要去撿,但自從陸上颱風警報發布起,原發布開放撿拾公告都已失效,後續漂流木清理採「屬地原則」辦理,即由各土地管理機關負責清理及後續處置。
林保署南投分署就提醒,未重新公告前請民眾切勿任意撿拾,以免觸法。根據依「森林法」規定,若未經公告許可撿拾漂流木恐觸犯第50條,可處以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至600萬元。若民眾真的發現有大量漂流木堆積,務必依據發現地點,通報轄區內的地方政府或相關土地管理機關,各機關會加強橫向聯繫及時處理。
【HIT FM 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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