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治薇涉收中資選立委 二審依違反滲透法判2年8月 |
| 前桃園市立委候選人馬治薇涉收中國大陸資助參選,一審認定僅違反個資法,判刑8個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僅構成違反「反滲透法」規定,判刑2年8個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馬治薇遭指控接受中國大陸地區名為「冰姐」及「阿浩」的友人資助美元及虛擬貨幣折合約新台幣105萬元,參選民國113年桃園市第一選區立法委員,並回傳國安單位名片及「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等。 |
| 【HIT FM 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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