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虹安被控詐領立委助理費二審結果出爐!高院今改判6月得易罰金 |
|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任職立法委員期間,以國會辦公室零用金虛報酬金、加班費,一審法院認定高虹安犯兩罪,不法所得為11萬6514元,依較重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高虹安7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目前停職中。案件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 除了詐領助理費案之外,高虹安博士論文遭旅美教授陳時奮質疑抄襲,高虹安告陳時奮誹謗不成,陳時奮自訴高虹安誣告,高院7月31號判她6個月徒刑,案件目前也上訴最高法院中。 |
| 【HIT FM 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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