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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割頸凶手最快4年假釋 民團主張更新少年前科塗銷制度
新北市楊姓國中生被郭姓少年持彈簧刀割頸,郭男與教唆的林姓少女一審被依殺人罪各判9年、8年徒刑,二審改判郭男12年、林女11年徒刑。二審刑度雖然加重,卻與被害家屬預期有落差。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判有期徒刑的少年有悛悔實據者,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後得予假釋,郭男最快服刑滿4年、林女服刑超過3年就可聲請假釋。對此,民團今天上午前往司法院陳情,「孩想陪你長大聯盟」總召集人徐妮妮主張更新少年前科塗銷制度,並要求司法院說明設立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進度。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也出面,代表司法院接受陳情,並表示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將繼續討論並研議。
【HIT FM 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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