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三讀「住宅法」 明定至少供20%社宅為婚育宅 |
|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重點包含,社宅應提供至少20%比率出租予新婚兩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明定興辦社會住宅各年度計畫物件總量中,包租以達50%為原則;要求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布租賃住宅市場依其形態及屋齡區分的每坪租金價格資訊,並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全國統一的申請登記平台,這次修法也規範補助包租之金額不得低於代管2.5倍。 |
| 【HIT FM 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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