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運、遊覽車、計程車強制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最低保額曝光 |
| 客運公車、遊覽車、計程車等雖已強制投保「旅客責任險」,但僅保障車上的乘客,為了強化交通事故中車外第三人權益保障,交通部修法增列客運、遊覽車及計程車應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並明訂最低投保金額,衡酌現行保險制度、業者投保情形與準備需要,預計自12月19號施行,未依規定投保,可罰業者最高50萬元, 交通部說明,配合去年發布施行的「公路法」第65條修正案,針對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及計程車客運業,除了原規定應投保旅客責任保險外,增列應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其中,營業大客車每人傷害最低保額為200萬元、每事故傷害1000萬元、每事故財損10萬元;計程車每人傷害150萬元、每事故傷害300萬元、每事故財損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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