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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通過 月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學校衛生法
立法院昨天審查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各級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推動月經教育,並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學校健康課程,強化學生健康保障。

民進黨多名立委提案修正學校衛生法第6條、第16條及第17條,主張依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精神,減輕學生月經期間的經濟負擔,增訂各級主管機關協助學校提供多元生理用品,並推動月經教育,對象不限性別,以消除月經污名、提升性別平等意識;並增列心理健康教育,內容涵蓋情緒辨識與表達、自我身心照顧、壓力管理、人際互動及同理心等,上述條文經委員會討論後修正通過。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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