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5月1日起,東台灣廣播電台加入Hit Fm聯播網,花東的朋友也可以一起幸福的收聽好音樂!除了滿滿的好音樂外,早上七點到八點由柔柔主持的『早安東台灣』節目與交通部合作『交通安全宣導』單元,讓所有聽眾聽音樂之餘能了解更多交通安全資訊!
路口停讓與速度管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千萬不要為了爭搶幾秒鐘,不僅影響交通順暢,而且還需受罰,得不償失。行車速度越快,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的機會越高。常諺:「十次車禍,九次快」,只是反應出車速太快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的機率較高,有經驗的駕駛人必然同意這種說法;我們也常聽到「開得越快,撞得越爛」的說法。兩者都是速度管理失敗(超速)的結果,重點是所有駕駛人都應該在開車、騎車時,隨時注意做好速度管理,以確保本身與他人的交通安全。
開車門宣導
立法院於本月1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修正案,未來臨時停車或是停車時,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將處汽車駕駛人最高3600元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若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則處罰該乘客。
行進間勿用手機
現今民眾使用智慧型手機上網情形普遍,造成駕駛人駕駛車輛行駛於道路上時亦常使用手機上網,此行為容易造成危險駕車之情事,並導致車禍發生。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000元罰鍰。
變換車道打方向燈
日前公路總局公佈道路考照試辦相關資訊,沒通過道路考驗的考生中,大部份為未養成良好駕駛習慣,而非駕駛技術不佳;其不合格項目常見: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因此透過道路考驗確實把關駕駛人應養成正確安全駕駛觀念及習慣,以避免駕駛人一時疏忽而危及行車安全並造成傷亡事故,進而維護自身駕駛及道路交通安全。
白天開頭燈
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究,汽(機)車裝設晝行燈或白天開頭燈,能減少5.9%以上的肇事率,汽、機車於白天行駛開頭燈或裝設晝行燈,可提高被其他車輛(尤其是對向車輛)看到的機會,以避免對向車輛之對撞。國內外實施車輛白天開頭燈或晝行燈之成效,對於避免車輛碰撞均有一定程度改善,但也要提醒白天開頭燈的駕駛人,抵達目的地將車輛熄火後,也要記得關閉車頭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