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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東台灣!12月交通安全宣導

2016-12-08 點閱率:1,002
2016年5月1日起,東台灣廣播電台加入Hit Fm聯播網,花東的朋友也可以一起幸福的收聽好音樂!除了滿滿的好音樂外,早上七點到八點由柔柔主持的『早安東台灣』節目與交通部合作『交通安全宣導』單元,讓所有聽眾聽音樂之餘能了解更多交通安全資訊!
路口停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繫上安全帶
國道未依「三點式」安全帶設計規定的方式扣繫完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三千元。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規定,繫安全帶時應遵守「帶扣確實緊扣」、「安全帶無扭曲或反轉,鬆緊度保持適宜」、「腰部安全帶置於腰部以下」、「肩部安全帶置於手臂上端以上」。罰鍰不是在刁難民眾,是提醒保護自身安全。

電動自行車安全
一○五年七月一日起,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應正確配戴機車用或自行車用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形。配戴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禮讓救護車
消防車、救護車和正在執行公務之警車,都是為了民眾的生命與安全而努力。搶救生命分秒必爭,行車時請務必禮讓正在執行公務之救護車、警車、消防車優先通行。並不得在後跟蹤急駛,亦不得駛過正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白天開頭燈
晚上因視線不佳,駕(騎)汽機車必須開燈行駛,白天除天候不佳(陰、雨天),僅少部分駕駛人會自動開啟大燈,駕駛安全仍堪慮。根據統計,汽機車白天開燈,可減少5.9%的事故,為了提高能見度,白天也需開啟大燈,不僅可有效減少碰撞事故,亦可減少傷亡人數。交通部明年起分階段強制汽、機車新車出廠前,須配備引擎一發動就會自動開啟的晝行燈或頭燈,否則不得上路。為了交通安全,駕駛人不能輕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