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login
    

《交通安全勁HITO》11月安全宣導!

2019-11-04 點閱率:687
Hit Fm聯播網宜蘭中山廣播電台除了滿滿的好音樂外,也與交通部合作製作《交通安全勁HITO》單元(播出時段:7:30、17:30、20:30),讓聽眾收聽音樂之餘能了解更多交通安全資訊!

馬路如虎口 行經路口記得:慢看停 
在臺灣,路口車禍為日常中最常見的車禍型態,佔全數車禍的60%,尤其在無號誌路口發生,往往造成嚴重傷亡與財產損失。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統計年報資料,「未依規定讓車」之肇事因素,歷年始終名列前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原則上就是:支線道讓幹線道,少線道讓多線道,轉彎車讓直行車,左方車讓右方車。若駕駛人不幸發生事故,就可依該規定作為判定肇事責任輕重。不過從防禦駕駛的角度而言,仍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為最高指導原則,所以駕駛人應了解及預判交通事故發生之危險因子與車輛相互禮讓的重要性。

也許駕駛朋友到現在還有錯誤觀念,以為只要轉彎車比直行車先通過路口中間,或整個路口的四分之三,就擁有優先權。要注意哦,這已經是過時,不正確的觀念了。駕駛朋友應該要時時記住 轉彎車必須要禮讓直行車 的正確路權觀念。

所以,當駕駛朋友要在路口轉彎時,除依號誌指示行駛外, 一個簡要的原則是:轉彎車應等對向無來車,或對向來車距離自己夠遠,才能轉彎通過。另外轉彎車的停等位置也很重要,如果是在畫有左彎待轉區標線的路段,應該在標線的範圍內等待左轉;如果地上沒有標線,則應該在本身行駛車道延伸線的中線位置停等,不可以停在對向來車車道延伸處,以免被對向直行車撞及。最後提醒駕駛朋友,行經路口小小的讓步動作慢看停,能為彼此留下足夠反應時間與空間,不任意違規,相互禮讓就可避免車禍發生,進而更避免後續刑責及巨額賠償,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