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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控管7月起加嚴 業者未監控不良反應最高罰100萬

根據衛福部食藥署統計,最常見的化粧品不良反應為,使用後皮膚紅腫、產品品質不佳、乳液油水分離、標示不清楚等。食藥署訂定「化粧品嚴重不良反應及衛生安全危害通報辦法」,業者必須監測自家產品的三大狀況主動向食藥署通報,包含嚴重不良反應、危害衛生安全、危害衛生安全之虞,依規定必須在得知的十五天內通報。如果未主動通報,依法將要求限期改善,如果限期不改,將依法按次開罰,最高每次可開罰100萬元,嚴重者停業一個月到一年,新規定在今年7月上路。
【2019/5/25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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