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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預告下半年修法 電動自行車違規罰則將加高

今年七月交通新法才上路,交通路日前又發布了幾個預計在下半年實施的新規定,包括駕駛電動自行車相關規定、轉彎不打方向燈,全台巷弄降速限等等。預計最快十月一號,將有新一波的交通新法。

交通部在本月初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確訂立駕駛電動自行車相關規定,包括,行駛超過25公里速限、擅自改裝車輛及未戴安全帽都將開罰。另外,若駕駛人在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將加罰則,從原先的900至1,200元,增加到1,200至3,600元。

為了使民眾確實瞭解打方向燈的相關規定,避免執法時產生認定疑義,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也通盤檢討了各個細部規定。像是,轉彎、變換車道前就必須打方向燈,並應顯示到完成轉彎、變換車道後。還有在同車道超車時,須打左方向燈,並與前車左側保持超過50公分的間隔,行待安全距離後,再打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等。

而在電動自行車方面,根據警政署近5年電動自行車傷亡事故統計共累計高達6,646件,已有9,456人受傷,更有27人因此喪生,可見電動自行車傷亡事故逐年上升。有鑑於此,即將上路的新法將明定速限超過25公里者,處900至1,800元罰鍰、駕駛未戴安全帽可罰300元、擅自改裝車輛可處1,800至5,400元。

除了限制電動自行車提速之外,交通部也針對路寬較窄且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的道路速限,由每小時40公里調降為每小時30公里,以維護巷弄間的安全。

另外還有不得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的規定,除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 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外之人員,不得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依法可開罰1200元至2400元,若是在行人穿越道上隨意攔車,則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如果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則加倍處罰。
【2019/8/13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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