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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國軍 替代役男因公傷病可領贍養金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增修「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替代役役男將比照國軍,如果因公致傷、病或身心障礙,符合身心障礙檢定等級,將比照國軍常備役士官下士一級本俸的標準,將可按月給予贍養金終身,每個月將可領取新台幣1萬1985元的贍養金,減輕家庭生活負擔。預計年底前生效。

同時,內政部指出,這次修法特別增訂追溯條款,在替代役實施條例第20條修正生效前發生的個案,也將追溯補發贍養金。
【2019/10/19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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