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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出現購屋糾紛 消基會:別輕易先付訂金或簽約

200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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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產景氣復甦,購屋申訴案件又再度竄升為消基會申訴案件第1名,近5年的案件多達913件,其中以簽約不能要求退訂與業者沒有提供審閱期最多,比例將近3成5,其次是房屋有瑕疵或是與建材不符,共有314件。

  消基會指出,從申訴的內容可以發現,很多問題都是在雙方簽訂完契約書後才出現,為了避免糾紛,消費者交屋時要逐一檢查每個項目,並領取住屋使用手冊。消基會強調,不要先交付訂金,沒考慮清楚不要簽約,才是維護權益最好的方法。

【2006-07-17 台北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