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login
    

抗議Uber條款未完善 代駕自救會盼交通部協助轉型

俗稱「Uber條款」的交通部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1條,開放協議費率和計費錶雙軌並行,希望將租賃車代僱駕駛轉型成多元計程車,讓Uber能夠續留台灣。法規將在10月6號上路,不過「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今天到交通部抗議,要求交通部長林佳龍了解代僱駕駛無法順利轉型的原因,協助讓上萬名代僱駕駛順利進入計程車業。
  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指出,部分Uber司機因為有前科導致無法轉業,另外有關兼職司機不願意使用紅牌合法營業,則是外界的不實指控。近兩個月已經有2千多人考取職業登記證,代僱駕駛確實有誠意要配合輔導轉換。李威爾表示,目前最大的問題是政策執行官員的認知和交通部長林佳龍有很大落差,交通部主管官員應該主動了解問題,在代僱駕駛的生計獲得充分保障之前,103-1條規定應該暫緩執行。
【2019/9/6 HITFM新聞部】

新北3校疑食物中毒 侯友宜:檢討不再發生

自動續訂稱多惹爭議 消基會:應確實主動告知

更多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