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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政策髮夾彎 藝人「親身體驗」可代言

  藝人不得代言醫療行為廣告政策,引發業界及藝人抗議,衛福部今天開完協調會議後,改宣布不管藝人或素人皆可做「經驗分享」,代言身分不受限,但前提是必須在委刊的醫療機構內「親身體驗」過才行,醫事司將修正公告內容,最快下周重新公告,新制公告就上路。違者若沒限期改善,可依法開罰醫療機構最高25萬元,情節嚴重者將醫師移付懲戒,甚至吊銷醫師執照。
  對於藝人最關心的代言問題,醫事司長石崇良指出,醫療行為風險高,且每個人接受手術後的副作用也不同,本來就不該概括性推薦,畢竟連玻尿酸注射都曾有人因此失明。石崇良說,目前共識為,在不違反正當廣告之下,不管代言身分,可開放就醫的經驗分享,經驗分享者必須要在委託的醫療機構中,親身體驗過手術,但不能只誇大好的部分,也應該講清楚術後副作用,例如術後不舒服幾天等,充分接露資訊。,
【2016/10/13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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