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今三讀 最高可罰Uber 2500萬 |
![]() Uber來台違法營業四年,遲遲不願納管。對此,立法院16號三讀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依法申請核准而經營者,最高可開罰新台幣2500萬元並勒令停業。也增設檢舉獎金,鼓勵民眾加入取締行列。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表示,裁罰基準交通部未來會主動公布,而相關子法也已經請公路總局研擬當中。按照一般法制作業程序,條例通過後相關子法要在六個月內完成,但因此次裁罰基準創下國內相關運輸法令最高,因此必須根據各個業種的業態做合理設計,需要耗費較多時間,目前還沒有確定時程,會盡量在最短的時間來完成擬定跟發布。司長張舜清說:「裁罰基準國內從來相關法令沒有這麼高的裁罰金額,它也牽涉到不是只有針對Uber,因為這個公路法裁罰的對象是整個業種,所以他們必須根據各個業種的資本額跟目前業態的狀況,去做合理的設計。另外就是檢舉獎金的部分,因為牽涉到比例的問題,未來要怎麼樣去核撥,然後怎麼樣提供出去。」 張舜清強調,「法律沒有空窗期」在新的裁量基準尚未通過前,不會影響現在的罰則與取締。 |
【2016/12/16 記者 應佳臻】 |
● 酒駕延長講習時數至12小時 最快明年下半年上路● 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 法院裁准停止執行 |
更多即時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