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護禁幫學生換藥 衛福部:沒此禁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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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報導,衛生署過去曾經發文,在沒有醫師處方的情況下,護理師不能幫受傷學生換藥,否則依法可罰3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併科150萬元以下罰款,引發學生及家長不滿。對此,衛福部今天回應,從沒有頒布禁令。 衛福部表示,當年因為有家長要求校園護理師,替有先天性疾病的糖尿病學童代為施打胰島素,校方擔心代打部分有疑慮,才會發此公文說明,不過公文也提到,只要家長依醫師處方取得藥品,就可以轉交校園護理人員代打,卻疑似被誤解。衛福部強調,處理緊急傷口、換藥等都是護理師專業,會再發文跟教育部溝通並澄清。 |
| 【2017/1/4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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