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華江雁鴨自然公園禁止燃放鞭炮及烤肉!違者最高處6000元以下罰鍰 |
動保處表示,依據「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規定,禁止於公園內擅自營火、野炊、夜宿、燃放鞭炮等行為,違反規定者將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動保處於春節期間持續進行巡查工作,呼籲市民朋友確實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公園綠地的景觀,並歡迎民眾在年節團聚之餘至華江雁鴨自然公園從事散步、慢跑或騎自行車等休閒活動。 |
【2017/1/27 記者 謝欣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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