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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法人法草案 衛福部終於孵出


《長照服務法》6月3號正式上路,與長照住宿型機構 息息相關的「長期照顧服務法人法」草案,終於趕在法案上路前夕出爐。為了維持失能長輩的住宿品質,要求住宿型機構,只能由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設立,其中,長照社團法人董事會,最少3人即可設立,「放寬」投入門檻,但社團盈餘必須留部分 做公益及營運資金,無法全數自行分配。

不過,《長照法人法》仍需送立法院審查。衛福部照護司長蔡淑鳳坦言,不一定能夠如期上路。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林金立則表示,已有許多業者正在觀望,期盼轉銜為長照法人,因服務的民眾年齡層,不再局限65歲,床數也不受限,猶如「擴大經營」,如果盡快完成三讀、公告施行,有助於長照服務更加普及。
【2017/2/20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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