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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逃漏稅魏應充判刑3年 繳328萬換免關

頂新製油公司涉逃漏稅案,今天彰化地院進行宣判,頂新製油公司負責人魏應充並未到庭聽判,法官判他涉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共犯44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得易科罰金,衡量魏應充財力及負責人身分,罰金以每日3千元計算,估算魏應充若繳交罰金,只要3百多萬元即可換取自由,本案仍可上訴。
頂新製油公司傍晚也發出聲明,表示尊重司法、謙卑自省、積極改善缺失。並指該公司已改正稅務制度,並將持續投入社會公益,以更有價值的行動對社會作出貢獻,以實際行動來證明革新的信念。
【2017/2/23 Hit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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