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注意!6/28起攜帶逾10萬元新台幣現鈔需申報 |
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依修正公布《洗錢防制法》規定,從今年6月28號開始,除了現行外幣現鈔及有價證券外,新增出入國境者攜帶超過新台幣10萬元現鈔,或總價值達1萬美元以上的黃金及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的物品,都要向海關辦理申報,沒有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將會被沒入或罰鍰;同時,運送方式除了現行規定外,也增訂了貨物運送、快遞、郵寄等方式。 |
【2017/3/14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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