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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事件 觀光局長公路總局長大過處分

2月13號,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33人死亡,交通部懲處觀光局長周永暉及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1大過。另外還有7名官員的原本規劃1小過,則被要求重新檢討。
有官員私下透露,蝶戀花遊覽車意外的初步調查結果,明明就是超速、人為因素,觀光局和公路總局也積極善後,如今還被嫌懲處不夠重,有失公允。前交通部長葉匡時,則在臉書上表示不認同,認為台灣應從「究責文化」改變成「究因文化」,否則雖有人負責,但沒有找到事故的制度或結構因素,事故還是會一再發生,如果只是以記過方式究責,會讓越來越多文官失去榮譽感。
【2017/3/31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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