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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賣場食安有無把關 食藥署啟動稽查


食品安全不只要把關源頭,販售業者也得負起責任。食藥署今天將針對全台40家連鎖超商、賣場業者展開稽查,確認是否把關產品的添加物、生菌量等,違者最重罰新台幣300萬元。

食藥署表示,根據現行規定,資本額超過3千萬元的超商、賣場等業者,應該針對其販售的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進行每半年或每批一次的強制檢驗,負起食安把關責任;本次稽查對象將包括4大超商及家樂福、好市多等40個賣場品牌。

食藥署指出,如果稽查發現業者沒有依法檢驗,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要求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開罰3萬到300萬元,情節重大者,可以勒令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或廢止公司、工廠等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
【2017/4/3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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