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院:公保費率上限16% 65歲領養老給付 |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公保保險費率上限由15%調高至16%,年滿65歲才能領取養老給付,且公保保險年資可與各職域社會保險年資併計。 配合年金改革,考試院會上午通過公保法修正草案,修正養老給付及死亡給付金額的計算標準,由現行事故發生當月起前10年,投保年資的實際保險俸額的平均數,修正為往前15年,並訂定10年過渡期。至於領取公保養老給付條件,因應高齡化與少子化,刪除繳付保費滿15年且年滿55歲以上的請領條件,改以年滿65歲以上的單一請領條件,但訂有7年過渡期。其中保險年資未滿15年者,給予一次養老給付;15年以上可以領養老年金,不過,如果再就業,就要停止領取年金。 |
【2017/4/13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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