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油案 頂新8億不法所得判沒收另罰800萬 |
頂新公司從大統長基 購進低價攙假油品 再改包裝以「百分之百」油品上市,屏東地方法院今天1審宣判,沒收頂新新台幣近8億元的不法所得,另依違反食安法罰800萬元,可上訴。 另外,就詐欺罪部分,頂新公司油脂課長陳聰筆、屏東廠長曾啟明及品管組長蔡俊勇等3人,依共同犯詐欺罪分別處以2年、6個月、6個月徒刑,曾啟明、蔡俊勇2人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
【2017/4/25 Hit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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