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年金改革 中央節省經費全數挹注退撫基金 |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挑燈夜審「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初審通過第40條條文,未來修法完成後,退休公務員改革後,廢除18%優存、調降所得替代率,中央政府每年所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不得挪為他用。 原考試院版本設計為,退休公務員的十八趴、所得替代率改革後,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不得挪為他用。不過,因朝野對該條文未有共識,民進黨籍召委段宜康動用表決權,表決結果以6票對2票,通過段宜康版本。 |
【2017/5/3 Hit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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