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決議通姦除罪化 防止下一個林奕含 |
繼南韓等多個國家廢除通姦罪,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今開會討論通姦除罪問題,今天也決議通過,廢止《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罪,若無法立即廢止,應刪除《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但書規定,也就是提告通姦後,可以對配偶撤告,但可以不對相姦者,也就是小王、小三撤告的例外規定。 委員林志潔今天特別提及,近期女作家林奕含和補教名師的事件也與通姦罪除罪化相關,因為過去也有案例顯示,遭性侵害者對嫌犯提告後,可能因為證據不足無法定罪,但受性侵害者反而被嫌犯配偶提告通姦罪,遭判有罪。為了避免受性侵害者因此不敢提告,因此主張,廢除通姦罪。 |
【2017/5/18 Hit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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