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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治不動產洗錢 內政部今發布兩辦法


為了配合洗錢防制法,內政部今天發布實施「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及「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要求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應該確認及留存客戶身分資料,並加強客戶審查、留存交易紀錄。如果發現客戶身分或資金來源有高洗錢或資恐風險,或是客戶假冒、偽造他人身分、要求將不動產移轉給無關的第三人,又或者是客戶的資金來源不清、大量以現鈔支付價款疑似洗錢時,都應該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2017/6/28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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