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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二讀 教職員離婚配偶可領2分之1退休金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處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二讀通過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未來公務員配偶與其結婚滿兩年但最後離婚,可請求最高1/2退休金。

條文規定,教職員離婚其配偶與該教職員婚姻關係存續滿2年者,可請求最高1/2退休金,但是若教職員當事人認為1/2分配有失公平,可聲請法院調整或免除其配額,但在本條例施行前已離婚者不適用。
【2017/6/29 Hit FM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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