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證卡住外籍師 藍委籲一週內解決 |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法之後,規定補習班聘僱的外國人在第一次申請聘僱許可時,應該檢附原護照國開立的行為良好證明文件;但鄰近國家並未規範類似規定,而且申請作業時間冗長,以美國為例,申請要6個月以上,恐怕影響外籍師資聘用來源。 對此,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支持外籍教師申請聘僱許可時,要附上良民證,但政府也應該趕快擬訂施行細則,讓外籍教師得以申請入台教學;請教育部和勞動部一個星期內討論出相關辦法。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副司長顏寶月則表示,已經在處理函釋,後續的法制作業會配合勞動部,讓實務運作更加順利。 |
【2017/7/12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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