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塑膠微粒洗卸產品 107年7月開始禁售 |
環保署今天宣布,明年起含塑膠微粒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國內不得製造、輸入;明年7月1號起,也不得販賣包含磨砂膏、牙膏等6大類含塑膠微粒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 環保署指出,考量塑膠微粒屬於產品額外添加成分之一,且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所含塑膠微粒僅毫米大小,使用後經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無法於環境中自然分解且粒徑過小不易收集清除,將據廢棄物清理法訂定管制公告,從107年開始分兩階段管制含塑膠微粒產品。明年起將開始稽查,若發現業者違反法規製造、輸入,將開罰新台幣6至30萬元,並從明年7月1號起,如果若稽查發現賣場違規販售,則開罰1200至6000元。 |
【2017/8/3 HitFM新聞部】 |
● 永春都更案遭法院腰斬 林欽榮:令人感到忐忑不安● 1戶卡200戶 永春都更同意戶淚訴「市府沒肩膀」 |
更多即時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