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勞檢 發現9醫院違約金條款嚴苛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對醫療院所專案勞檢,今天公布第2波檢查結果,發現9家醫院在自行擬定的定型化勞動契約中,針對未達最低服務年限、未依規定期間預告離職等事由,約定不公平的違約金條款,限制勞工離職自由,已要求醫院改善,並提出改善後的勞動契約範本。 勞工局長謝政達說明,勞基法第15條之1針對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的約定設有很大的限制,如雇主未提供培訓費用對勞工進行專業培訓,或未提供合理的補償等,都不能跟勞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有簽認服務年限的勞工,如果因為不歸責於己的事由提前離職,依法不須賠償。 |
【2017/8/28 Hit FM新聞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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